我国首个乡村振兴用地政策指南发布
近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印发《乡村振兴用地政策指南(2023年)》(以下简称《指南》),以切实提升自然资源领域服务保障乡村振兴用地的能力,提高基层用地管理水平,更好地服务地方经济发展。
据悉,这是我国第一个乡村振兴用地政策指南,共包括11章45条,附录包括乡村振兴用地负面清单和引用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文件清单两部分。
《指南》在适用范围中将乡村振兴用地类型分为村民住宅、乡村产业用地、乡村公共基础设施用地、乡村公益事业用地和乡村生态保护与修复用地等,并依据《全国乡村重点产业指导目录(2021年版)》《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的通知》等文件,分别明确了具体的项目类型,增强了《指南》针对性。
《指南》的发布,不仅标志着我国乡村振兴用地政策体系的完善,更为文化和旅游产业的蓬勃发展注入了政策活水,为乡村振兴与文旅深度融合指明了方向。
《指南》强调对乡村旅游、返乡入乡创业等用地需求给予倾斜支持,这是对文化和旅游在乡村振兴中地位和作用的高度认可。
根据文化和旅游部等部门印发的相关指导意见,新增建设用地计划应重点考虑乡村旅游项目,这不仅提升了乡村的文化吸引力,也为乡村经济注入了活力。通过旅游业的繁荣,乡村的传统农业可与现代服务业相结合,共同编织乡村振兴的丰富画卷。
在用地管理方面,《指南》为文化和旅游项目提供了清晰的路径。矿山生态修复后的土地上,若发展旅游产业,依据《自然资源部关于探索利用市场化方式推进矿山生态修复的意见》,可按现用途管理,无需征收或转用,降低了项目运作成本,有助于推广生态旅游和工业遗产旅游。
此外,对于自驾车旅居车营地及露营旅游经营性营地的特定功能区,在不改变土地用途和不固化地面的情况下,依据国家旅游局等部门的意见,也可按原地类管理,这为文旅项目提供了更大的灵活性。
《指南》还鼓励利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发展文化和旅游产业。例如,在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城镇开发边界外,露营旅游经营性营地和自驾车旅居车营地的特定功能区、乡村民宿、养老服务设施等项目可以使用集体建设用地。
这一政策的落地,有望释放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巨大潜力,同时为农民开辟新的经济增长点,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
盘活利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对于促进乡村振兴同样具有重要意义。《指南》中提及,依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过渡期内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通知》等文件,鼓励对依法登记的宅基地等进行复合利用,如发展乡村民宿、农产品初加工等产业。
这些政策的实施,将为文旅产业提供更多的创业空间,鼓励农民参与乡村振兴,实现产权收益和文化价值的双重提升。
此外,《指南》中还特别提到了乡村养老服务设施的用地问题,鼓励盘活利用乡村闲置校舍、厂房等建设敬老院、老年活动中心等设施。这不仅解决了部分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匮乏的问题,也将为乡村文化和旅游产业带来新的发展机遇。
在乡村振兴的广袤天地里,文化和旅游产业的发展是一幅不可或缺的风景。《乡村振兴用地政策指南(2023年)》的出台,不仅为文旅产业的发展提供了政策支持,也为乡村振兴注入了文化活力,为农民提供了实实在在的利益。
未来,在政策的引导和市场的驱动下,文化和旅游产业必将在乡村振兴的征程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共同绘制出一幅和谐美丽、富有活力的乡村发展新画卷。